曲格列汀专利保护发展史
发布时间:2018-09-29 点击量: 次

(1)化合物专利保护了用于DPP-IV和其他S9蛋白酶的化合物,该专利在日本延长保护至2029.2届满,美国专利延长保护至2028.6.27届满,EP专利因SPC延长保护至2028.9届满。中国同族原案被驳回,武田公司根据原案进行了7个分案申请,其中CN102127053A视为撤回后又请求恢复继续审查外,其他分案或被驳回,或经复审后仍不具有创造性,其授权前景比较渺茫。
(2)工艺专利权利要求保护了曲格列汀的制备方法。该专利目前在日本、美国、欧洲获得授权,日本和欧洲保护至2026.9.15届满,美国因延长保护至2028.5.23届满。中国同族原案被驳回,分案视为撤回。
(3)制剂专利权利要求保护了曲格列汀或其可药用盐的制剂,权利要求中仅限定了活性成分的含量范围,其含量基本覆盖了常见的给药剂量,该专利有效地弥补了化合物专利被驳回所带来的不利影响。
(4)晶型专利权利要求保护了琥珀酸曲格列汀的晶型,以及制备该晶型的方法。该专利目前在日本、美国、欧洲和中国等都获得授权,保护至2027.11.29届满,美国因延长保护至2030.1.1届满。
尽管武田从多方位角度对琥珀酸曲格列汀实施专利战略,但实际上在中国所获得的保护权利相对较弱。其化合物、工艺专利都未获权,仅通过制剂和晶型专利实现了对该化合物的独占。国内仿制药企业想要提前上市,需要规避上市晶型,或开发出新的晶型,并充分注意其他专利对本品的开发限制。
综上介绍到曲格列汀专利保护发展史,可以药物的专利权非常重要,当然也非常暴利,谁拥有制药专利权,谁就等于拿到了钱袋子,我国在这方面做得稍微薄弱,这也让患者们只能付费高价购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