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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非替尼的警告与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3-05-25    点击量:

吉非替尼,商品名为易瑞沙/IRESSA,是由阿斯利康公司研发生产的在2003年5月5日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首次批准的一种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患者在用药吉非替尼的过程中常出现各种各样的风险,为此临床提示警告了一些注意事项,主要针对以下几种:

一、间质性肺病(ILD):在接受吉非替尼临床试验的2462名患者中,1.3%发生了ILD或ILD样药物不良反应(如肺浸润、肺炎、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或肺纤维化);其中,0.7%为3级或更高级别,3例死亡。对于出现呼吸困难、咳嗽和发热等呼吸系统症状恶化的任何患者,停用易瑞沙并立即调查ILD。如果ILD被确诊,永久停止使用吉非替尼。
二、肝中毒:在接受吉非替尼跨临床试验的患者中,11.4%的患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7.9%的患者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升高,2.7%的患者胆红素升高。5.1% (ALT)、3.0% (AST)和0.7%(胆红素)的患者出现3级或更高级别的肝功能异常。致死性肝毒性的发生率为0.04%。定期进行肝功能测试。肝功能恶化的患者停用易瑞沙,肝功能严重受损的患者停用吉非替尼。
三、胃肠穿孔:在所有临床试验中,2462名接受吉非替尼治疗的患者中有3名(0.1%)出现胃肠道穿孔。出现胃肠道穿孔的患者应永久停用吉非替尼。
四、严重或持续腹泻:在临床试验中,2462名接受吉非替尼治疗的患者中有3%出现3级或4级腹泻。对严重或持续(长达14天)腹泻停用吉非替尼。
五、眼部疾病,包括角膜炎:在临床试验中,2462名接受吉非替尼治疗的患者出现了眼部疾病[角膜炎(0.1%)、角膜糜烂和异常睫毛生长(0.2%)、结膜炎、睑缘炎和干眼症(6.7%)]。3级眼病的发生率为0.1%。对于严重或恶化的眼部疾病,中断或停止使用吉非替尼。
六、大疱性和剥脱性皮肤病:据报道,使用吉非替尼治疗后会出现大疱性症状,包括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和多形性红斑。在所有非小细胞肺癌试验(研究2、研究3和研究4)中,有两名患者(0.08%)出现多形性红斑和大疱性皮炎。如果患者出现严重的大疱、起泡或剥脱症状,应中断或停止吉非替尼治疗。
七、胚胎-胎儿毒性:根据其作用机制和动物繁殖研究的数据,孕妇服用吉非替尼会对胎儿造成伤害。在动物生殖研究中,从器官形成到断奶期间口服吉非替尼导致胎儿中毒和新生儿死亡,剂量低于推荐的人类剂量。告知孕妇对胎儿的潜在风险。建议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接受吉非替尼治疗期间以及治疗结束后至少两周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
据悉,国内药房出售的吉非替尼原研药规格0.25g*10片价格在900人民币左右。另外它可以进行医保报销,不过由于各地区政策不同,报销比例也不同,具体需咨询当地医保局。海外还售有该药物仿制药,由孟加拉耀品国际生产的规格0.25g*28片价格在275人民币左右。更多资讯可以咨询海得康医学顾问,海得康致力于帮助患者获得优质的海外医疗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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