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旋酮康唑(levoketoconazole;Recorlev)的用法用量
发布时间:2023-03-02 点击量: 次
左旋酮康唑(levoketoconazole;Recorlev)适用于治疗库欣综合征成人患者的内源性皮质醇增多症,对于这些患者,手术不是一种选择或尚未治愈。
1.使用限制:左旋酮康唑未被批准用于治疗真菌感染。左旋酮康唑治疗真菌感染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2.剂量和用法:
左旋酮康唑启动前的实验室测试:•获取基线肝脏检查结果[丙氨酸转氨酶(ALT)、天冬氨酸转氨酶(AST)、总胆红素]。仔细考虑AST或ALT高于正常值但小于或等于正常值上限3倍的患者开始左旋酮康唑的风险和潜在益处。
•获取基线心电图(ECG)。
•开始左旋酮康唑前纠正低钾血症和低镁血症。
推荐剂量、滴定和疗效监测:•开始剂量为150 mg,每日口服两次,与食物同服或不同服。
•根据24小时尿游离皮质醇水平和患者耐受性,每日滴定剂量150 mg,频率不超过每2-3周一次。每2-3周从至少两次24小时无尿皮质醇采集中监测皮质醇水平,直至达到足够的临床反应。
•推荐的最大剂量为1200mg/天,以600mg/天两次的剂量给药。
•出于耐受性考虑,如有必要,可将剂量降至150 mg,每日一次。
•达到维持剂量后,至少每1-2个月或按照指示,从两次24小时无尿皮质醇采集中监测皮质醇水平。
•如果使用最大推荐剂量1200mg/天治疗后24小时尿游离皮质醇水平仍高于正常上限,或患者无法耐受左旋酮康唑治疗,则考虑停用左旋酮康唑,并将患者转入另一种治疗。

在左旋酮康唑治疗期间执行以下监测。有关处理肝脏、皮质醇或ECG异常的建议。
肝中毒:•在接受左旋酮康唑治疗的患者中,已报告有严重的肝毒性,因此建议经常监测肝脏检查。
•开始左旋酮康唑治疗后每周监测肝酶和胆红素至少6周,之后6周每2周监测一次,之后3个月每月监测一次,然后按照临床指示进行监测。
•在任何剂量中断或剂量增加后,每周监测一次,直至达到稳定剂量。
QT延长:•在每次剂量增加前进行心电图检查。确定稳定剂量后,定期监测对QT间隔时间的影响。
•治疗期间定期监测血钾和镁水平。
低皮质醇症:•在左旋酮康唑治疗期间,定期监测24小时尿游离皮质醇、早晨血清或血浆皮质醇以及患者的皮质醇过少症体征和症状。
4.剂量调整:
QT延长:•如果QTcF间隔时间超过500 msec,则暂时停止左旋酮康唑。
•在纠正其他可能的影响因素(如低钾血症、低镁血症、合用药物)后,当QTcF间隔时间恢复至500 msec或更短时,可恢复使用较低剂量的左旋酮康唑。
•如果重启左旋酮康唑后QT间期延长再次出现,则永久停用左旋酮康唑。
低皮质醇症:•如果尿游离皮质醇或早晨血清或血浆皮质醇水平低于目标范围,皮质醇水平迅速下降,或如果报告了与皮质醇过少症一致的体征和/或症状,则减少剂量或暂时停用左旋酮康唑。
•如果出现晨间血清或血浆皮质醇水平低于目标范围并且存在肾上腺功能不全或皮质醇过少的体征和/或症状。
•当皮质醇水平在目标范围内且皮质醇过少症的体征和/或症状已消退时,以较低剂量重新启动左旋酮康唑。如果减量后的剂量耐受良好,且减量后的剂量未达到足够的临床反应,则可将剂量滴定至与皮质醇减少症相关的前一剂量。
5.漏服剂量:如果错过了一剂左旋酮康唑,患者应在定期计划的时间服用下一剂药物。
6.禁忌症:
以下患者禁用左旋酮康唑:•患有肝硬化、急性肝病或控制不佳的慢性肝病,基线AST或ALT高于正常、复发性症状性胆结石上限的3倍,既往有酮康唑或任何唑类抗真菌药物治疗导致的肝损伤,需要停止治疗,或广泛转移性肝病。
•服用会导致与室性心律失常相关的QT延长的药物,包括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
•基线时QTcF间期延长超过470 msec,有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室性心动过速、心室纤颤或长QT综合征病史(包括一级家族史)。
•对左旋酮康唑中的左旋酮康唑、酮康唑或任何赋形剂已知过敏。
•服用某些CYP3A4或CYP3A4和P-gP敏感底物的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