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伊沙佐米(Ninlaro)使用时一般是和来那度胺还有地塞米松一起使用,伊沙佐米的推荐起始剂量为4 mg,在28天治疗周期的第1、8和15天每周口服一次。来那度胺的推荐起始剂量为25 mg,在28天治疗周期的第1天至第21天每天给药。地塞米松的推荐起始剂量为40 mg,在28天治疗周期的第1、8、15和22天给药。
二、患者应该在每天同一时间空腹服用伊沙佐米(Ninlaro),至少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服用;不要在服用伊沙佐米(Ninlaro)的同时服用地塞米松;地塞米松应与食物一起服用,伊沙佐米应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服用;整粒吞下伊沙佐米(Ninlaro)胶囊,不要压碎、咀嚼、打碎或打开它;用一满杯水冲服。
三、如果延迟或错过了Ninlaro剂量,则仅应在下一次预定剂量≥ 72小时后服用该剂量。不应在下一次预定剂量的72小时内服用漏服剂量。不应服用双倍剂量来弥补错过的剂量。如果服药后出现呕吐,患者不应重复服药。患者应在下一次预定剂量时恢复给药。
四、开始新一轮治疗前: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应至少为1000/立方毫米;血小板计数应至少为75,000/立方毫米;非血液学毒性应由医务人员自行决定,一般应恢复至患者的基线状态或1级或更低;治疗应持续到疾病恶化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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