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laven于2010年11月被美国FDA批准,用于治疗先前接受过至少2种化疗方案治疗转移性疾病的mBC患者。先前的治疗应包括在辅助或转移性疾病治疗中使用蒽环类和紫杉烷。在中国,Halaven于2019年7月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批准,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至少2种化疗方案(包括蒽环类和紫杉类)治疗的局部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 2020年1月,Halaven在中国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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