仑伐替尼功效与作用
发布时间:2023-05-23 点击量: 次
仑伐替尼属于一类被称为激酶抑制剂的药物。它的作用是阻断一种异常蛋白的作用,这种异常蛋白向癌细胞发送信号以使它们繁殖。该过程有助于阻止癌细胞的扩散。目前仑伐替尼被批准的适应症为局部复发或转移、进行性、放射性碘难治性分化型甲状腺癌(DTC)患者;晚期肾细胞癌(RCC)成年患者的一线治疗;接受过一次抗血管生成治疗的晚期肾细胞癌成年患者;不可切除肝细胞癌患者的一线治疗(HCC);非微卫星不稳定性高(MSI-H)或错配修复缺陷(dMMR)的既往全身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并且不适合进行手术或放疗的晚期子宫内膜癌患者。该药物的功效如何呢?

在一项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试验中对392名患有局部复发或转移的放射性碘难治性分化型甲状腺癌的受试者进行了研究,并在随机化前12个月内有疾病进展的影像学证据,经独立放射学审查证实。受试者接受仑伐替尼 24 mg每日一次(n=261)或安慰剂(n=131)直至疾病进展。研究结果显示,接受仑伐替尼治疗的受试者无疾病进展的平均生存期为18.3个月(无进展生存期),而接受安慰剂治疗的受试者的平均生存期为3.6个月。此外,接受仑伐替尼治疗的受试者中,65%的受试者肿瘤缩小,而接受安慰剂治疗的受试者中,这一比例为2%。
二、晚期肾细胞癌:
一项多中心研究,该研究随机选择了153名晚期或转移性肾细胞癌患者,这些患者之前接受了仑伐替尼18 mg加依维莫司5 mg、仑伐替尼 24 mg单药治疗或依维莫司10 mg单药治疗的抗血管生成治疗。所有药物每天口服一次。主要终点是研究者根据RECIST 1.1评估的PFS。仑伐替尼和依维莫司(LEN+EVE)的中位PFS几乎是单独使用依维莫司的三倍。接受联合治疗的患者(n=51)的中位PFS(即从随机分组到疾病进展或死亡的时间长度)为14.6个月,而接受单用依维莫司治疗的患者(n=50)为5.5个月。与单用依维莫司相比,联合方案使疾病进展或死亡的风险降低了63%。接受联合方案治疗的患者的客观缓解率为37%(35%部分缓解+ 2%完全缓解),而接受单独依维莫司治疗的患者的客观缓解率为6%(全部部分缓解)。与接受依维莫司单药治疗的患者(25.5个月)和15.4个月相比,接受LEN+EVE治疗的患者中位OS增加了10.1个月。当63%的死亡发生在联合用药组,74%的死亡发生在依维莫司组时,进行OS分析。
CLEAR(研究307)/KEYNOTE-581试验是一项在一线环境中对1069名晚期肾癌患者进行的3期、多中心、开放标签、随机试验。无论PD-L1肿瘤表达状态如何,患者都被纳入研究。患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或需要免疫抑制的疾病的患者不符合条件。随机分组按地理区域(北美和西欧与“世界其他地区”)和纪念斯隆-凯特琳癌症中心(MSKCC)预后组(有利风险、中等风险和较差风险)进行分层。 患者被随机(1:1:1)分配到以下治疗组之一: 仑伐替尼 (20 mg口服,每日一次)与帕博利珠单抗 (200 mg静脉注射,每三周一次,最长24个月)联合用药;或者仑伐替尼 (18 mg口服,每日一次)与依维莫司(5 mg口服,每日一次)联合用药;或者 舒尼替尼(50毫克,每日一次,治疗四周,然后停药两周)。 治疗持续到不可接受的毒性或疾病进展。如果患者临床表现稳定且研究者认为其获得了临床益处,则允许使用帕博利珠单抗加仑伐替尼治疗超过实体瘤缓解评估标准(RECIST)定义的疾病进展。帕博利珠单抗最长持续24个月;然而,仑伐替尼的治疗可以持续超过24个月。肿瘤状态的评估在基线时进行,然后每八周进行一次。结果显示,帕博利珠单抗+仑伐替尼与舒尼替尼相比,在无进展生存期(PFS)、总生存期(OS)和确认的客观缓解率(ORR)的疗效结果指标方面表现出统计学显著改善。对于PFS,帕博利珠单抗加仑伐替尼将疾病进展或死亡的风险降低了61%(HR = 0.39[95% CI:0.32-0.49];p<0.0001),中位数PFS为23.9个月,而舒尼替尼为9.2个月。对于OS,帕博利珠单抗加仑伐替尼降低了34%的死亡风险(HR = 0.66[95% CI:0.49-0.88];p=0.0049)对舒尼替尼。此外,接受帕博利珠单抗加仑伐替尼治疗的患者的确认ORR为71% (95% CI: 66-76) (n=252),而接受舒尼替尼治疗的患者的确认ORR为36%(95% CI:31-41)(n = 129)。帕博利珠单抗+仑伐替尼的完全缓解率(CR)为16%,部分缓解率(PR)为55%,而接受舒尼替尼的完全缓解率(CR)为4%,部分缓解率为32%。
三、不能切除的肝细胞癌
REFLECT是一项随机、多中心、开放性试验,旨在比较仑伐替尼与索拉非尼作为不可切除肝细胞癌(HCC)患者(N=954)的一线全身治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在20个国家的154个试验点,患者根据体重(分别≥60 kg或<60 kg)随机接受仑伐替尼 12 mg或8 mg,每天一次(n=478)或索拉非尼400 mg,每天两次(n=476)。继续治疗直到疾病恶化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这项研究的主要终点是总生存率,首先检测索拉非尼的非劣效性,然后检测优越性。与索拉非尼组的患者相比,随机分配到仑伐替尼组的患者在OS方面没有统计学显著改善。仑伐替尼达到了主要终点,通过非劣于索拉非尼的统计学确认证明了对OS的治疗效果。接受仑伐替尼治疗的患者中位OS为13.6个月,而接受索拉非尼治疗的患者中位OS为12.3个月。此外,与索拉非尼相比,仑伐替尼在无进展生存期(PFS)和客观缓解率(ORR)的次要疗效终点方面显示出具有统计学意义的优越性和具有临床意义的改善。
四、子宫内膜癌
KEYNOTE-775/Study 309是一项多中心、开放标签、随机、活性对照试验,招募了827名晚期子宫内膜癌患者,这些患者在任何情况下(包括新辅助和辅助情况下)都曾接受过至少一次以铂类为基础的化疗方案治疗。患有子宫内膜肉瘤(包括癌肉瘤)的患者,或患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或需要免疫抑制的疾病的患者不符合资格。非MSI-H或dMMR的子宫内膜癌患者按ECOG表现状态、地理区域和盆腔放疗史进行分层。患者被随机(1:1)分配到以下治疗组之一:帕博利珠单抗(每三周静脉注射200毫克)与仑伐替尼(每天口服一次,每次20毫克)联用;或者 研究者的选择,包括阿霉素(每三周60 mg/m2)或紫杉醇(每周给药80 mg/m2,连续三周/间断一周)。帕博利珠单抗加仑伐替尼治疗持续到实体瘤缓解评估标准(RECIST)v 1.1-经盲法独立中心审查(BICR)验证为疾病进展,毒性不可接受,或对于帕博利珠单抗,最长24个月。如果治疗研究者认为患者获得了临床益处且治疗可耐受,则允许治疗超出RECIST v1.1定义的疾病进展。每八周进行一次肿瘤状态评估。主要疗效结果指标是根据RECIST v1.1由BICR评估的OS和PFS,修改为每个器官最多10个靶病变和最多5个靶病变。额外的疗效结果指标包括由BICR评估的ORR和DOR。结果显示,帕博利珠单抗加仑伐替尼在总生存期(OS)方面表现出统计学上显著的改善,将死亡风险降低32% (HR=0.68 [95% CI, 0.56-0.84];p=0.0001)和无进展生存期(PFS),使疾病进展或死亡风险降低40% (HR=0.60 [95% CI, 0.50-0.72];P <0.0001),与化疗相比(研究者选择阿霉素或紫杉醇)。帕博利珠单抗加仑伐替尼在客观缓解率(ORR)方面也有统计学上的显著改善,接受研究者选择阿霉素或紫杉醇的患者ORR为30% (95% CI, 26-36),而接受研究者选择阿霉素或紫杉醇的患者ORR为15% (95% CI, 12-19),此外,帕博利珠单抗加仑伐替尼的完全缓解率为5%,阿霉素或紫杉醇的完全缓解率为3%,部分缓解率分别为25%和13%。
据悉,由卫材公司生产的仑伐替尼原研药规格4mg*30粒价格在1900人民币左右。此外,它还售有不同厂家生产的仿制药,患者请自行选择。更多资讯可以咨询海得康医学顾问,海得康致力于帮助患者获得优质的海外医疗资源。